婚友社結交女友騙錢
通過婚友社的介紹,梁某陸續與中年離異婦女王某、張某、林某結識。在三人面前,梁某將自己打造成一名承包工程的“成功人士”。 2007年3月,梁某向女友王某表示自己承包工程需要周轉資金,從王某處騙得10餘萬元。不久後,梁某謊稱自己有位朋友的兒子是北大的領導,可以為王某的兒子辦假戶口使其到北大上學。

王某信以為真,又給了梁某近萬元“活動費”。不久後,梁某又陸續結識了林某和張某,在林某處卻沒有撈到一點“好處”。

11月末,梁某跟張某說自己想承包車展工程,需要20萬元押金。為了使張某相信,梁某用電話在張某面前“演戲”,說有人“撬活”,如果不盡快交押金工程將被他人搶走。張某很快從銀行取出3萬餘元交給梁某,然而此後梁某就音訊全無。今年6月下旬,警方從內蒙古將梁某抓獲,梁某交代了自己“腳踏三條船”實施詐騙的過程。

南崗區檢察院檢察官說,在這類詐騙案件中,實施詐騙人依靠自己營造的“成功人士”形象,通過各種謊言實施詐騙。

事實上,這種作案手法漏洞百出,當事人仔細斟酌就能夠發現,但梁某的“小把戲”卻騙倒了兩名“癡情”女友。在此,檢察官建議那些徵婚男女,通過婚友社交友應當慎重,謹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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