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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絲煤氣瓶”將報廢

 

 記者昨天從市質監局獲悉,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規定,從現在開始,我市將對使用期限屆滿的護罩用螺絲連接的液化石油氣瓶實施報廢處理。
  據瞭解,目前市民使用的化石油氣瓶共分兩種磅秤,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後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經電焊連接的“焊接液化石油氣瓶”,即“焊接瓶”;另一種是1996年10月1日以前生產,鋼瓶護罩與瓶體用螺絲連接的液化石油氣瓶,即“螺絲瓶”。
  市質監局提醒廣大市民,從今年起到2011年9月30日,1996年10月1日之前生產的“螺絲瓶”將達到15年的使用期限,超期的液化石油氣瓶很可能會出現瓶壁腐蝕、閥門密封性減弱等問題,請市民務必及時報廢處理“螺絲瓶”,更換合格的液化石油氣瓶。

根據《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的規定,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年限為15年,到期後必須作報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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