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塑料袋能否裝得下食品安全
目前,從菜市場上用來直接入口食品的塑料袋,一般都背心袋是超薄型塑料袋。由於材質輕薄,為了增加塑料袋的承重能力,廠家生產過程中添加了增塑劑,而這種增塑劑對人體最有害。增塑劑遇熱就會散發出來,如果長期使用這種塑料袋包裝熟食,就會不知不覺地吃下塑料袋燙壞後的殘留物,長期下來可能導致中毒。
雖然這些塑料袋被命令禁止使用,但是在一些農貿市場裡,還是有一些小販使用這種超薄的塑料袋,如果盛放高溫熟食,就會產生有毒物質,長久以來就會對身體造成影響。所以希望廣大消費者拒絕使用這種超薄劣質的塑料袋,以免對您的身體造成傷害。
在井崗鎮十裡店石大郢的一個隱蔽的小巷子裡,窩藏著一家專門生產不合格方便袋的黑窩點。經過群眾舉報,昨天下午,井崗鎮工商所查處了這家黑窩點,並現場查封了2噸成品塑料袋及其他原料。

  據了解,藏匿於此處的這家加工不合格方便袋黑窩點,每天將成千上萬只塑料袋運往合肥市區各種場所。據居住在附近的一名老大爺告訴,這個方便袋加工點,已經生產有二三年了,每天24小時機器不停地運轉,吵得人無法休息,有時散發著一股臭味,影響了附近村民的生活。


  經過執法人員初步檢驗,該窩點所有涉嫌不合格塑料袋制品均為超薄產品,已經違反了國家“限塑令”相關規定
 為了解“限塑令”實施效果以及市場流通的塑料袋質量和標示情況,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和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於近期聯合對北京、廣東和浙江等地的20家連鎖超市和17個農貿市場開展了調查。調查報告顯示,各家連鎖超市對“限塑令”的執行情況和塑料袋質量、標示情況好於農貿市場。本次調查從17個農貿市場共收集了27種塑料購物袋樣品,其中18種樣品標示信息不齊全,比例高達六成以上,還有一些是沒有任何標示信息的“三無”產品。

  調查結果顯示,超市連卷袋三成以上沒有“QS”標示和“食品用”字樣,三成超市塑料購物袋厚度不達標。本次調查從20個超市共收集了24種塑料購物袋樣品,其中3種為超市內免費提供且袋上沒有任何標示信息卻盛裝食品,分別為北京物美超市北窪路店的面食攤、北京家樂福超市方圓店的面食攤和浙江福泰隆超市浦江店的蔬菜攤。

  調查人員在對北京、廣東和浙江等地售賣蔬菜、水果、早點的街邊攤調查時發現,商販提供的大多數是沒有任何標示信息、厚度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塑料袋。此外在街邊蔬菜攤上還收集到赫然印有“達標購物袋”的樣品,但隨後進行的厚度測量表明,其實際厚度並未達標,為超薄塑料袋。國家標准要求,塑料袋必須明確標示生產廠家名稱,而此塑料袋沒有生產企業名稱且印刷字跡模糊,可謂“達標袋”不達標。

“用塑料袋盛裝食品時切勿忽視安全問題,盛裝食品的塑料袋首先要符合普通塑料袋的標准。”董金獅介紹,根據《塑料購物袋的環保、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GB21660—2008)規定,塑料袋上應明確標示生產廠家名稱、標准編號、規格、公稱承重及材質與組分等信息。他提醒消費者,沒有QS標志及編號卻標示“食品用”字樣的塑料袋可能有安全隱患,不要用其盛裝食品。

  董金獅解釋,用於盛裝食品的塑料袋的生產原料必須符合食品級標准,高密度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和線型低聚乙烯等都屬於食品級原料。但是一些企業為了降低成本,用非食品級原料甚至是含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回收廢塑料生產超薄和質量不合格的塑料袋,用它們盛裝食品特別是含油、含水量較大的食物,食物中的油脂和水分會加速有害物質分解並滲透到食物中,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可能會引發腸炎、膽結石等疾病,影響人體健康。

  “不合格塑料袋的原料來源十分復雜,用不合格塑料袋盛裝食品,衛生及安全無法得到保障,塑料袋染色則危害更大,五顏六色的塑料袋要慎用。”專家舉例,水果商販用沒有任何標示信息的黃色超薄塑料袋裝削好的菠蘿,為的是讓菠蘿看起來顏色更好,但忽視了消費者的安全。身兼中國塑協塑料再生利用專業委員會副會長的董金獅告訴,不合格塑料袋的原料來源可能是由廢棄的塑料藥瓶、一次性針筒、塑料桶等回收廢塑料粉碎而成,也不排除企業在生產中添加工業碳酸鈣等工業級原料,這樣生產出的塑料袋往往含有害物質、雜質,會發出刺鼻的異味。廢塑料中含有大量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有的企業為掩蓋廢塑料的雜質,在生產中添加色母料給塑料袋染色,相關物質一旦隨著食品進入人體,會損害肝髒、腎髒,危及健康,所以不要使用帶顏色或者有明顯雜質、異味的塑料袋,特別是不要用其裝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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